這是【盧森堡語】系列的第十一篇,上一回我們講解了讓盧森堡幾乎毀於一旦的「亞爾丁之役」,這篇要繼續介紹亞爾丁之役後重新迎向世界的盧森堡。另外,盧森堡語教學的部分,會教大家盧森堡語冠詞主格和直接受格變化。

重新迎向世界的盧森堡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歐洲百廢待興,曾經淪為戰場盧森堡更是滿目瘡痍。戰後,盧森堡積極參與國際社會,希望重新迎向這個世界。最實際的做法就是加入各種國際組織。

盧森堡曾經跟比利時還有瑞士一樣,秉持中立國原則,不願意在歐洲列強的競奪中選邊站,卻仍被德國鐵騎踏平,一戰過後的重建工作受盡各國冷落。從一戰中記取了教訓,盧森堡在二戰時積極跟法國、比利時還有英美等盟國合作抗德,儘管這次經歷了更致命的「亞爾丁之役」,但摒棄不切實際的中立國原則成了盧森堡跟各國戰後重建合作的開始。

戰後歐洲各國了解到,「和平」是透過「團結」來締造的,這點對盧森堡而言反省尤深,因此它成為戰後所有重要國際組織的創始會員國,對於實踐歐洲統合(European integration)的理想堅定支持。

盧森堡是戰後所有多邊合作組織的創始會員國

包括:

  • 聯合國和教科文組織 United Nations and UNESCO(1945 年)
  • 荷比盧經濟聯盟 Benelux(1944 年)
  • 歐洲經濟合作組織 Organisation for European Economic Co-operation(OEEC)(1948 年)
  • 歐洲理事會 Council of Europe(1949 年)
  •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 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NATO)(1949 年)
  •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1961年)

「促進歐洲統合」是盧森堡走向對世界開放的決定性背景。法國外交部長羅伯特·舒曼(Robert Schuman)在 1950 年提出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European Coal and Steel Community-ECSC)的計劃時,盧森堡很感興趣。盧森堡外交官們以高超的技巧成功說服各國,讓首都盧森堡市在 1952 年成為 ECSC 總部的臨時所在地。隨著 ECSC 的建立,盧森堡國內最重要的經濟產業,也就是鋼鐵業,被列在這個超國家主權的組織管轄之下。對於盧森堡來說,這既是風險,也是機遇,因為其大量的鋼鐵生產在 ECSC 的規制中,得到了充分的運用。

1957 年,盧森堡簽署了《羅馬條約》,這個條約創建了歐洲經濟共同體(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EEC:也就是後來的歐盟),同時也規範了核能的使用(Euratom)。盧森堡政府在談判中力主各國應有法律平等適用的原則,亦即,縱然是最小的國家,也必須在歐洲層次的機構中擁有至少一席直接代表權。

盧森堡:歐洲之都

歐盟是一個類似國家的「超國家組織」,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三大機關甚至位於不同的國家和城市,而形成行政首都(比利時布魯塞爾)、立法首都(法國史特拉斯堡),以及司法首都(盧森堡市)的三個首都局面。事實上,除了歐洲法院設在盧森堡以外,自 1965 年以來,盧森堡市一直就是歐盟重要機構的所在地:歐洲議會秘書處、歐洲投資銀行、歐洲理事會各個專業部門、歐洲審計院、歐盟官方出版物辦公室,等等。

為了歡迎歐盟機構及其成千上萬的員工,盧森堡市開發了一個全新的地區「Kirchberg」。時至今日,教堂之丘(Kirchberg)不僅是盧森堡歐盟特區的代名詞,而且是盧森堡國內的經濟重鎮之一,各式各樣的大型新造建築也拔地而起。像是法國大革命期間創立的盧森堡國家圖書館(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Luxembourg)也在2019年從壅擠的舊市區遷入歐盟特區的全新館廈。

盧森堡之光

盧森堡很小,但這並沒有阻止盧森堡在歐洲統合過程中發揮的積極作用。有許多對歐盟具有卓越貢獻的人士來自這個小國家。

曾任盧森堡首相的皮耶·維納(Pierre Werner,1913-2002)被稱作「歐元之父」。他最早是歐洲理事會的盧森堡代表,1970年被任命為專家負責人之後,開啟了一個歐洲貨幣融合計畫的宏圖大略,史稱「維納計劃」(Werner-Plan)。源於這項計劃產生了單一貨幣聯盟,從而創造了歐元。

截至目前為止,已經有三位來自盧森堡的政治人物擔任過歐盟執委會主席(相當於歐盟的總理),他們分別是加斯頓·索恩(Gaston Thorn,1981-1985 年),雅克·桑特(Jacques Santer,1995-1999 年),以及讓-克洛德·容克(Jean-Claude Juncker,2014-2019 年)。

此外,盧森堡與歐盟的關係還具有兩個特點:
歐洲各國在德、法、盧森堡三國交界的莫澤河畔村莊申根(Schengen),簽署了《申根公約》(das Schengener Abkommen,1985 年)以及《申根協定》(das Schengener Übereinkommen,1990 年),廢除了會員國之間的邊境檢查,進一步實現了歐盟四大流通自由:人員、服務、資本、貨物的流通自由。這對歐洲以外的外國人來說,就是鼎鼎大名的「申根簽證」。

隨著 1985 年申根公約的簽訂,盧森堡及其所有國民都獲得了「查理大帝獎」(der Karlspreis),以表彰他們為歐洲統合以及全體歐洲人福祉做出的不懈努力。

整體來說,戰後的盧森堡緊緊跟上歐洲統合(European integration)的步伐,重新回到世界秩序當中。


冠詞在【主格】及【直接受格】中的型態

我們在英文課都學過「冠詞」,可以分成指稱特定對象的「定冠詞」(the)以及指稱不特定對象「不定冠詞」(a),這點在盧森堡語也是一樣。不過,盧森堡語的冠詞,有陰/陽/中性之分,不像英文用個「a」或「the」就能搞定。

(💡關於歐洲語言裡常見又惱人的「文法性別」,可以參考金桃的另一篇文章

也就是說,使用盧森堡語的冠詞之前,必須先看一看即將接在冠詞後面的那個名詞,究竟是陰/陽/中性(或複數)哪一種,才能選用正確的冠詞。以下是盧森堡語定冠詞以及不定冠詞,在各類詞性前的變化型:

陽性 (m)
陰性 (w)
中性 (s)
複數 (pl)
不定冠詞 onbestëmmten Artikel (相當於英文的a) e(n) eng e(n) (無)
定冠詞 bestëmmten Artikel (相當於英文的 the) de(n) d’ d’ d’

*表格裡面顯示加 (n) 的地方,代表有「艾菲爾規則」的適用。請參閱上一篇,認識什麼叫做「艾菲爾規則」吧!

盧森堡語是日爾曼語的一種,也是德文的「近親」,文法上保留了古老而複雜的「格變化」,上表的這些冠詞型態只適用在「主格」(第一格/Nominativ)以及「直接受格」(第四格/Akkusativ)的情況。

我們在下一篇還會介紹「間接受格」(第三格/Dativ)。至於「屬格/所有格」(第二格/Genitiv),因為在書面語比較常見,所以在這個入門系列裡就不另作介紹。

好,那到底什麼是主格?什麼是直接受格

我們先來認識一下主格。「主格」就是英文課學完打招呼之後的下一課:「這是一支筆、這是一本書」。也就是指稱一個東西,介紹一個人或物。

我們看一下例句:

[不定冠詞的例句]

1) 這是一輛汽車。This is a car.
盧:Dat ass
en Auto. (m)
德:Das ist ein Auto

2) 這是一輛大卡車。This is a truck.
盧:Dat ass
eng Camionnette. (w)
德:Das ist ein LKW

3) 這是一艘船。This is a boat.
盧:Dat ass
e Boot. (s)
德:Das ist ein Boot.

4) 這些是汽車。They are cars.
盧:Dat sinn Autoen. (pl m)
德:Das sind Autos.

5) 這些是大卡車。They are trucks.
盧:Dat si Camionnetten. (pl w)
德:Das sind LKW.

6) 這些是船。They are boats.
盧:Dat si Booter. (pl s)
德:Das sind Boote.

跟英文一樣,在複數名詞的前面不能加上「不定冠詞」,因為不定冠詞本身就是指涉「某一」,並不能指涉「大於一」的事物。因此在這個地方看到的是sinn動詞的變化。

盧語的 sinn 動詞就相當於英文的 be 動詞,如果你已經忘記了他們的樣子,可以回頭去看看本系列的第 1 篇喔!

接著我們來看一看定冠詞的部分:

[定冠詞的例句]

1) 這是那輛車。This is the car.
盧:Dat ass den Auto. (m)
德:Das ist das Auto

2) 這是那輛大卡車。This is the truck.
盧:Dat ass d’Camionnette. (w)
德:Das ist das Auto

3) 這是那艘船。This is the boat.
盧:Dat ass d’Boot. (s)
德:Das ist das Boot.

4) 這是那些車。They are the cars.
盧:Dat sinn d’Autoen. (pl m)
德:Das sind die Autos.

5) 這是那些大卡車。They are the trucks.
盧:Dat sinn d’Camionnetten. (pl w)
德:Das sund die LKW.

6) 這是那些船。They are the boats.
盧:Dat sinn d’Booter. (pl s)
德:Das sind die Boote.

盧森堡語的定冠詞跟英文一樣,可以用來指稱特定的人事物,無論單/複數。

接下來我們要介紹的是「直接受格」。「直接受格」一般指的是,某個人、事、物「直接」受到某個動作影響,這樣的文法結構。例如:「你吃飯」(飯直接受到「吃」的影響)、「他洗手」(手直接受到「洗」的影響)、「我愛你」(你直接受到「愛」的影響)。既然是受到動作影響,因此在直接受格的文法結構中常常會看見動詞。但是(最重要的就是這個但是!),直接受格也有可能不使用動詞,而是利用一些介係詞來「支配」起這個文法結構。

以下我們介紹的例句就是利用「fir」介係詞(相當於英文的 for)來支配直接受格:

[fir + Akkusativ]

1) 這個禮物是給那位先生的。This is a gift for the gentleman.
盧:Dat ass e Cadeau fir de Mann. (m)
德:Das ist ein Geschenk für den Herrn.

2) 這個禮物是給那位女士的。This is a gift for the lady.
盧:Dat ass e Cadeau fir d’Fra. (w)
德:Das ist ein Geschenk für die Dame.

3) 這個禮物是給那位孩子的。This is a gift for the children.
盧:Dat ass e Cadeau fir d’Kand. (s)
Das ist ein Geschenk für die Kinder.

4) 這些禮物是給那些先生們的。They are gifts for the gentlemen.
盧:Dat si Cadeaue fir d’Männer. (pl m)
德:Das sind Geschenke für die Herren.

5) 這些禮物是給那些女士們的。They are gifts for the ladies.
盧:Dat si Cadeaue fir d’Fraen. (pl w)
德:Das sind Geschenke für die Damen.

6) 這些禮物是給那些孩子們的。They are gifts for the children.
盧:Dat si Cadeaue fir d’Kanner. (pl s)
德:Das sind Geschenke für die Kinder.

也就是說,接在 fir 後面而「受到影響」的名詞,它的冠詞型態必須按照直接受格的文法規則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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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1. 【學盧森堡語】讓盧森堡幾乎毀於一旦的「亞爾丁之役」、認識盧森堡語的 D’Eifeler Regel
  2. 【學盧森堡語】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的盧森堡以及學習「運動」相關的盧森堡語
  3. 【學盧森堡語】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盧森堡以及學習「家庭」相關的盧森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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