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森堡語言及文化 19】荷比盧聯盟的歷史與現狀、盧森堡語人稱代名詞用法
學盧森堡語言及文化第十九篇文章,上一篇我們介紹了歐洲申根簽證的由來和人稱代名詞用法,今天要分享荷比盧聯盟的歷史與現狀,文法方面會教大家盧森堡語的人稱代名詞在間接受格裡的用法,繼續往下看吧!
歐洲統合的小小實驗場:荷比盧聯盟
上一篇文章我們認識了讓各國邊境管制解銷的《申根公約》,在「歐洲統合」(Europäische Integration)過程中極具重要性。不過,重大的成就往往都不是一步登天,而是從小處著手。
盧森堡是一個小國,深闇在大國列強夾縫中的生存之道,很早就透過外交手段鞏固自己,或者把各國和自己的利害關係拉在一起,這就是「統合」的精髓,最好可以有福同享,再不濟也能有難同當,不致陷於孤立無援的窘境。接著就來認識盧森堡怎麼開始和週邊國家打交道,並成為箇中高手!
從戰爭中學會「結盟」的重要性
1914 年 8 月 2 日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德國軍隊入侵盧森堡,儘管當時在位的元首(即盧森堡大公)瑪麗.阿德海(Marie Adelheid)以及國家政府雙雙對德國提出抗議,但德軍鐵騎還是踏平盧森堡,佔領盧森堡所有的戰略要地,並繼續向比利時進攻。
不久,比利時傳來德軍在當地大開殺戒的消息,當時的盧森堡首相保羅 · 艾申(Paul Eyschen)及其政府呼籲盧森堡民眾冷靜下來,並對各交戰國嚴守中立的態度。然而這種「不沾鍋」的作法,反而使得盧森堡在戰後,想與各國合作時遭到盟國的責難與阻饒,不願跟盧森堡合作,讓這個小國陷於孤立。
就像 1919 年 9 月 28 日的公投,雖然 73% 的盧森堡選民投票贊成與法國締結經濟聯盟,但法國旋即拒絕這項結盟要求,並建議盧森堡政府轉向與比利時締約。經過了艱苦的談判以及條件交換,比利時才在 1921 年勉為其難的與盧森堡簽署了《比利時 - 盧森堡經濟聯盟協定(UEBL)》:這便是「荷比盧聯盟」的起源之一。
過了幾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德國又來了,而且這次是更可怕的納粹!國家元首夏綠蒂大公(Charlotte)和盧森堡政府決定連夜撤離盧森堡,先逃到葡萄牙,再逃去加拿大。最終,大公家族和政府落腳在倫敦,並繼續支持盧森堡的抗德行動。事後證明這是正確的決定,因為盧森堡在盟國之一英國的保護下進行合作,揚棄「不沾鍋主義」,跟各國有了合作的基礎,戰後才能夠順利重返國際社會,不致於如同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時陷於孤立的窘境。
「荷比盧聯盟(Benelux)」是在這種時空背景下產生的跨國合作組織,其名稱是由三個會員國:比利時(BE)、荷蘭(NE)、盧森堡(LUX)的縮寫所構成的新創字,而這個三方聯盟可以被視為是歐洲統合的先驅。
推手:命運共同的歷史
荷蘭、比利時、盧森堡這三個國家有著悠久的共同歷史。比利時和荷蘭歷史上曾是同一個國家:尼德蘭聯合王國。多代荷蘭國王並曾在五十多年間身兼盧森堡大公,作為兩國共同的國家元首。還有前面提到過的,比利時和盧森堡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簽訂經濟聯盟(BLEU)協議,兩國開始在關稅和貨幣的事務上合作。因此三個國家彼此並不陌生。
到了 1944 年,二戰即將結束,卻也是最慘烈的時刻,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被納粹德國佔領,三國政府同時都流亡在英吉利海峽彼岸的倫敦,接受英國的保護,深感命運的交疊,休戚相關唇寒齒亡,必須要進一步合作團結起來,才能在戰後攜手共進展望未來。三國於是決定從經濟層面的合作著手,簽訂了關稅同盟條約,取消三國之間貿易的進口關稅,並共同設立了對外貿易關稅。這個關稅同盟在 1948 年 1 月 1 日生效。
十年後,1958 年 2 月 3 日進行修約,三國在原有關稅同盟的基礎上正式引入「荷比盧經濟聯盟(Benelux-Wirtschaftsunion)」的框架,為期 50 年,旨在擴大並深化三國之間的經濟合作。
具體而言,主要的目標是:
- 人員、貨物和服務的自由流動
- 協調經濟、金融和社會政策
- 共同的商業政策
💡 新修的條約在 1960 年生效,荷比盧經濟聯盟誕生
荷比盧聯盟的現狀
50 年後,荷比盧經濟聯盟的法律期限已到,三國因此在 2008 年 6 月 17 日再度修約,更新原有的條約。「荷比盧經濟聯盟」轉身變成「荷比盧聯盟(Benelux-Union)」,經濟這個字眼消失了,意味著三國的合作層面將不再限於經濟,而更加擴大了。
目前荷比盧聯盟主要的合作圍繞在三個主題:
- 內部共同市場與經濟合作
- 環境保護的永續發展
- 司法與內政
荷比盧聯盟的轉型成功,是深化歐洲合作的典範,也是歐洲統合的先驅。事實上,現在的歐盟一路從「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共同市場」、「歐洲經濟共同體」、「歐洲共同體」轉型至今,其發展策略也幾乎是相同的路徑,先從經濟層面開始,取得一定成果之後再擴大合作範圍,一步一步實踐歐洲統合的道路。
荷比盧聯盟的運作與功能
荷比盧聯盟透過各種機構開展工作:
- 部長執委會(Comité des ministres):聯盟的最高決策機構,由三國的部長級官員組成,確定荷比盧聯盟的發展方向,以及優先執行事項。
- 荷比盧理事會(Conseil Benelux):由三國的高級文官組成,專門為執委會處理各項文書、議案、資料,並就實質與細項進行討論,俾向執委會提供意見。
- 荷比盧主秘處(Secrétariat général Benelux):負責起草並協助推動經濟發展、環境保護,以及國土安全等領域的合作。
- 荷比盧跨國會諮議會(Conseil interparlementaire consultatif de Benelux):俗稱荷比盧議會(Parlement du Benelux),由來自三國的 49 名國會議員組成,就荷比盧聯盟的各項議題向各自的政府回報訊息,或提出建議。
- 荷比盧法院(Cour de Justice Benelux):促進荷比盧法律適用的統一性,例如:智慧財產權、罰款、逃漏稅、動物保護、平等稅收待遇等方面。
💡 荷比盧聯盟的工作語言為法文(來自盧森堡和比利時法語區的代表),以及荷蘭文(來自荷蘭以及比利時荷語區的代表),亦即官方網站只提供這兩種語言,並沒有英文。其中,仍以法文較為強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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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森堡語文法〉人稱代名詞在「間接受格」的用法
上一篇文章我們介紹過盧森堡語「人稱代名詞」的原型:
主格是最普通的情況,也是最單純的,純粹用來指稱「這是你、這是我、這是他」的用法,但是語言實際使用之後會產生「位格」,這些人稱代名詞也就要跟著位格進行變化,稱為「格變化」。
📌 「位格」是學習日爾曼語系過程中必須不厭其煩說明的概念。上一篇文章我們介紹過「直接受格」(第四格/Akkusativ),這篇文章帶大家認識「間接受格」(第三格/Dativ)。
間接受格:一般指的是某個人、事、物「間接」受到某個動作的影響
例如:
-
我把書拿給你,「書」是直接受影響,而「你」是間接受到影響
-
你幫我做功課,「功課」是直接受到影響,而「我」是間接受到影響
-
你跟他一起去,「去」是主要的動作,「他」只是附帶的,間接受到影響的
這些在中文都不需要變化,但是在英文有部分就會產生變化。
例如:
-
你跟他一起去(You'll go with him.),這裡的「他」,會從原型的 he 變成 him,就是受到位格影響而變化的人稱代名詞。
我們來看以下的例句:
格變化
Hien schreift mir. (他寫信給我。) Ech mailen dir. (我寄信給你。) Mir ginn him e gudde Rot. (我們給他一個好建議。) Ech telefonéieren hir. (我打電話給它。) Du bréngs him e Cadeau. (你帶一個禮物給她。) Hien schenkt eis Knippercher. (他送給我們點心。) Mir offréieren iech e Glas Schampes. (我們供應你們一杯香檳。) Dir hëlleft hinnen. (你們幫助他們(做某事)。) |
最後,我們把人稱代名詞在「間接受格」中的變化做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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